JavaScript 程式碼風格
這個 JavaScript 程式碼風格是我在使用 JavaScript 時每天都遵循的一套規範。這是一份不斷更新的文件,我遵循的主要規則。 每種語言都有一套語法規則。 剛開始時,有些人可能會按照不破壞語言規則的方式將代碼添加到文件中,但卻不關心和注意編程風格。 這並不是因為他們不關心風格,而是因為他們還沒有足夠的經驗來認識其重要性。 我真的相信編程是一門藝術。就像繪畫、木工或任何涉及創造力的事情一樣,我們的程序可以做很多事情,但它們應該以一種有風格的方式進行。 我們有一些適用於所有編程語言的規則。 編程風格是與您自己和團隊達成的一種共識,以保持項目的一致性。 如果您沒有團隊,則這是一份與自己的共識,始終保持您的代碼達到您的標準。 在代碼編寫格式上設定固定規則有助於使代碼更易讀且易於管理。 常用的風格指南 這裡有幾個常用的風格指南,以下是 JavaScript 領域中最常見的兩個: Google JavaScript Style Guide AirBnb JavaScript Style Guide 您可以選擇遵循其中之一,或者創建自己的風格指南。 始終與您所工作的項目保持一致 即使您偏好一套風格,但在項目中工作時,應該使用該項目的風格。 GitHub 上的開源項目可能遵循一套規則,您在團隊中的另一個項目可能遵循完全不同的規則。 Prettier 是一個很棒的工具,可以強制執行代碼格式,請使用它。 我的個人偏好 我對 JavaScript 風格的看法是: 始終使用最新的 ES 版本。如果需要支持舊瀏覽器,使用 Babel。 縮進:使用空格而不是制表符,縮進使用 2 個空格。 分號:不使用分號。 行長:盡量將行長限制在 80 個字符,如果可能的話。 行內注釋:在代碼中使用行內注釋。僅使用塊注釋進行文檔化。 無用代碼:不要註釋掉舊代碼,以防萬一將來會用到。僅保留您現在需要的代碼,版本控制/您的筆記應用程序是為此而設的。 僅在需要時進行注釋:不要添加不幫助理解代碼的注釋。如果代碼通過良好的變量和函數命名以及 JSDoc 函數注釋能夠自我解釋,則不需要添加注釋。 變量聲明:始終聲明變量以避免污染全局對象。不要使用 var。默認使用 const,僅在需要重新賦值變量時使用 let。 函數:除非有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常規函數(例如對象方法或構造函數),否則使用箭頭函數。將它們聲明為 const,如果可能的話使用隱式返回。 const test = (a, b) => a + b const another = a => a + 2 可以自由使用嵌套函數將幫助函數隱藏在代碼的其餘部分中。...